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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构建和谐新农村
发布来源: 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2日 点击:  【字体:

 

以“乡风文明”为重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娱乐、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统一安排,县政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调研小组深入有关乡镇、村,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对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坚持走以城带乡、以城促乡、城乡联动的创建路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村脏乱差面貌大大改善,经济持续发展,社会风气明显转变,农民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全县有省级文明镇1个,省级文明村2个(雾溪坪垟岗村、云和镇蔬菜村),市级文明村3个(云和镇蔬菜村、大坪村,雾溪坪垟岗村),文明户15531户,文明示范户57户,有图书室20个,村文化活动室150多个,全县有线电视乡镇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联网率达到46%,高于丽水市38.1%的平均水平,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医保基本到位。

二、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民思想观念相对落后

农民受传统文化、小农思想、自然经济影响较深,农民被局限在农村,见识和思想观念也被束缚在农村,再加上农村教育落后和严格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农民依附心理严重,自主性淡漠,农民闯市场、创业的激情不足。

2、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滞后

农村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力度与需求存在距离。一方面,农村文化体育设施缺乏,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单调。大多数乡村文化活动场所长期不开展活动,有的是“一间房子,多块牌子”,与广大农民对文化的需求存在巨大缺口。另一方面,一些新建起来像模像样的图书室、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并不适应农村实际需要,致使门庭冷落、形同虚设。同时,因为活动少、条件差,农村文化人才出现后继无人的断层现象。乡镇文化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出现有站无人、人员老化现象。

3、陈规陋习还一定程度存在

由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健康向上的文体生活缺乏,一些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产生错位,特别是个别青年农民的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守法经营的思想比上一辈有所弱化。崇尚科学文化知识的氛围不浓,少数地方“读书无用”的观念根深蒂固。少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却未树立健康的精神追求,混淆了传统美德和封建迷信的界限,有的地方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不良风气相当严重。

4、农村卫生状况较差

由于生活习惯以及公共设施不配套,目前农村脏乱差现象与现代文明要求形成鲜明反差。相当部分村镇没有建立垃圾池,没有设置垃圾处理设施,有些村有设施但没有人管理,缺少维护资金和制度,改水改厕还没有完全达标。

5、投入不足

首先是资金投入不足。县财政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资金有限,乡镇财政无力解决资金问题。其次是人力投入不足。当前农村事务多,矛盾多,乡村基层干部的主要精力用于征地拆迁、处理矛盾纠纷、发展村级经济上,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存在着应付、被动抓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新”字做文章,不断充实新内容,以变迎变,以新迎新,在“实”字上下功夫,在载体上求特色,在实效上求突破,着力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家园、发展新文化、倡导新风尚,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

1、围绕培育新农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综合素质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他们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村发展的成败。因此,必须把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一要抓培训,增强新本领。要用足、用好农村现有教育资源,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开展经常性“三下乡”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知识普及推广体系,多渠道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要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帮助农民掌握1-2门最新实用技术。要重视抓好外出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多为他们外出务工创造条件,使走出村的农民适应现代城镇发展的要求,提高就业能力。二要加强教育,树立新观念。观念决定出路。要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帮助群众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信心。要引导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面向市场、走出市场,适应农业农村结构重大调整的新形势。要结合推进农村民主进程,引导农民树立主体观念,增强民主意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在基层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素质。要深入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要建立健全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农村文明新风蓬勃发展的村规民约,提倡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和生育观,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农民群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2、围绕发展新文化,着力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是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需要。一要加大投入,努力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以新建、改建、共建、共享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学习健身的有益场所,同时要着力推进周边单位内设文化设施与村民的共享。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努力形成“天天通”、“长期通”的长效机制。二要加大农村文化保护的力度。在农村环境整治和建设过程中,摸清我县民族民间文化的分布情况,要特别重视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注重保护农村特色文化,对农村传统文化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要坚决防止不从云和本地经济基础、文化特色以及农民的承受能力出发搞大拆大建,破坏农村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注重保护农村民俗文化,以举办畲族、客家风情节为契机,发掘整理和弘扬云和畲族文化、客家文化等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三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认真实施文化人才提携工程,坚持专业性、群众性、普及性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认真制定和实施基层文化人才培训计划,采取多条腿走路、分层次培训的方式,加强对文化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文化馆等专业文化队伍的作用,建立文艺指导组,加强对业余文艺队伍和文化示范户的业务指导;举办各类学艺班,培养群众文化后备力量,着力造就一批面向基层、面向“三农”的农村基层文化骨干,一批既懂经营又会管理的农村文化经营人才,一批热心于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的传统民间文艺人才。要按照定员、定岗、定编的原则,着重改变乡镇宣传委员兼职过多的现象,同时要增加文明创建工作专职人员,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形成健全的网络。四要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挖掘云和本地文化资源,培育内容积极健康,形式多样,风格纯朴,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群众文化。充分利用农闲、集市、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和地方特色文化节日,举办城乡群众共同参与的歌咏、戏曲、舞龙、灯会、鼓乐、健身游艺等深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同时,要积极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人们喜闻乐见的好作品、好节目,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鼓励县城专业文艺机构、表演团体下乡演出,把多姿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送到农村,进一步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五要加大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要针对“文化垃圾”向农村蔓延、腐朽落后文化毒害农村群众的现象,加大农村文化市场整治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依法取缔违法经营的录像放映厅、游戏厅、网吧,杜绝各种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文艺演出,确保用健康有益的文化去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3、围绕树立新风尚,着力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农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家园、建设美好生活的有效载体。一是抓好示范户、文明户创建。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文化示范户建设。根据农村群众居住分散和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由各部门与乡(镇)共同创建 “学习型”、“科技型”、“娱乐型”、“信息型”等特色文化示范户。以基层文化示范户为阵地,大胆创新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要研究制定我县农村五星文明户创评工作标准和创评机制,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诚信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等作为新形势下文明户创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评中要善于引导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参与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改变各种不良习惯。要引导进城务工、经商、求学人员把城市文明带回农村,在传播文明、树立新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抓好文明村镇创建。要在服务农民、多办实事上下功夫,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基础工作做起,及时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示范和引导,使农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不断激发他们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改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满足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开展拆(拆除违章搭建)、清(清理垃圾)、改(改水、改厕、改路)、绿(绿化)、建(建文化队伍和阵地)、树(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努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三是抓好文明共建活动。在全县大力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体现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促进城市优势资源向农村延伸拓展。积极引导文明单位把共建活动作为自身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发挥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及有关资源优势,引导结对村实现由被动接受帮扶到主动参与共建的转换。要提高共建水平,着力抓好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共建的积极性,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推进、共同提高的共建局面。

4围绕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保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持续性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把制度建设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才能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连续性、长效性。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一把手”工作目标,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创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要通过财政支持、税收调节、政策导向等方式和途径,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由单一政府投入的传统载体转化为政府为主,社会力量多方投入的多重载体。三是健全资源整合机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定期通报信息,共同研究问题,改变各有关涉农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针对目前文明村、整治村、示范村、法制村等农村创建工作载体过多的现象,努力找准结合点,整合部门力量,合理减少载体数量,改变农村基层干部疲于应付的局面。四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要根据全县农村发展不平衡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不相同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工作创新、社会效益和长远规划。要逐步改革投入模式,探索实行以奖代补等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作进展和群众满意率同班子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物质奖励相结合。按照工作绩效,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实效性。

联系领导:童少锋

调研组成员:宋建英、官军军、陈惠民、蓝友梅、张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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